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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综合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2018年2月28日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迄今大部分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多地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属各专业管理机构改革后变成了事业发展(事务、服务)中心,由于业内认识存在误区,对职责边界划分不科学、不清晰,认为原行政管理变成了纯粹的公益服务,导致了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责任风险。如何厘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事业发展(事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边界,如何破解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等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培训中心特举办“机构改革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尽职履责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和安全监管干部。
(二)综合执法机构、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后各类事业发展(事务、管理)中心的安全监管干部、业务处(科)室负责人、执法人员。
(三)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业务负责人、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略
三、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20年11月13日—11月17日(13日报到) 成都市
第二期2020年11月24日—11月28日(24日报到) 福州市
第二期2020年12月04日—12月08日(04日报到) 海口市
四、主讲嘉宾与授课方式
本次培训拟邀请国务院安委会专家组成员、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张柱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及地方实践经验丰富等权威专家采用讲授和座谈、答疑互动方式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办法:凡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好报名表提前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一周内发给《报到通知书》告之详细地点等事项。
(二)培训费2600元/人(含培训、场地、资料、专家等费用),刷卡或对公转账,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凭发票回单位报销。
(三)培训期间,请参训学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淮树13699110065 孙德亮13381193686
郗厚超18513195449
传真:010-61057626
电子邮箱:744381235@qq.com
监督电话:010-63691431
网站垂询:www.cctaw.cn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培训中心
2020年10月9日
备案号: 京ICP备17046783号-1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市政办公楼4层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4 tef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交工分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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