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 专业技术 | > 技术咨询 |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
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等文件要求,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面向行业开展2023年度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交通运输领域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和先进性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新系统等科技成果;交通运输行业制度体制机制等政策研究及软科学类成果。
二、评价条件
1.同一科技成果只评价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评价;
2.技术成熟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3.技术资料和支撑材料齐全,包括研究或研制报告、实验或测试报告、必要的技术文件等;
4.经实践证明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对经济社会效益和行业科技进步具有促进作用;
5.成果产权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三、评价材料要求
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单位,需认真填写《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链接),准备项目技术文件和支撑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研究报告;
2.近一年内的科技查新报告(由具有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单位出具);
3.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
4.应用证明(由成果使用单位出具);
5.知识产权证明;
6.论文或著作;
7.其他证明材料。
四、评价程序
1.由成果使用方、完成者或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提交评价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协会,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初步审查后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纳入协会评价计划;
3.科技成果评价采取会议评价形式。
五、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 懋 010-63691430 13651164986(同微信)
吕燕妮 010-63691430 18701317496(同微信)
邮 箱:st-eva@cctaw.cn
地 址: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 315 号信息大厦 B 座 611
邮 编:100053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2023年4月26日
备案号: 京ICP备17046783号-1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市政办公楼4层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4 tef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交工分会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市政办公楼4层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4 tef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交工分会所有